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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补液不必再给钾 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有尿后补钾 静脉补钾的浓度不超过0.3% 轻度低钾者可口服补钾
给予1/5~1/4张含钠液 不超过0.15% 按总量的3/4补充 按总量的2/3补充 按常规补充
补液量要控制在生理需要量的最低值 一般按60~80ml/kg体重补给 电解质浓度不宜过高,以1:4液(1/5张)为好 如肺炎合并腹泻,补液量按计算的2/3补充 尽量口服补液
有循环障碍者,先用2:1液扩容 输液速度先快后慢 累积损失量于8-12小时内补完 等张脱水第一天补液用1/2张液 补生理需要量用2/3张液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补液时含钠液需适当增加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补液总量按60~80ml/kg计算 液体宜给1/5张含钠液 补液速度控制在5ml/kg.h 液体中一般不加含钾溶液 酸中毒时尽量少用碱性溶液
第2天补液不必再给钾 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静脉补钾的浓度不超过0.3% 轻度低钾者可口服补钾 有尿后补钾
口服补液盐(ORS) 静脉补液 选择抗生素,控制感染 混合喂养,合理添加辅食 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食
估计脱水程度易估计偏高 补液速度适当放慢,一般控制在5ml/kg/h 轻症患儿可通过口服补充 补液总量及电解质浓度需相应减少1/3, 烦躁不安者,在输液前给予镇静剂
补给 2/3 张液, 总量少 1 /3 补液速度不宜过快 补给等张液, 总量少 1 /3 补钾应持续 1 周 重度脱水扩容根据标准体重按 20ml /Kg 给予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补液时含钠液需适当增加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停止补液,恢复正常饮食 继续补充累积损失量+生理需要量 继续补充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 补充继续损失量+生理需要量 重新评估脱水程度脱水性质
静脉补钾的浓度不超过0.3% 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补钾量为4~6mmol/(kg˙d) 有尿后补钾 第2天补液不必再给钾
静脉补钾的浓度不超过0.3% 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补钾量为4~6mmol/(kg•d) 有尿后补钾 第2天补液不必再给钾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见尿补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