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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物若作为工业用途,其房产计税原值为房屋原价的70%~80%,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以每期支付的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与地上建筑物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上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分开计算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的,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市场价核定 地下建筑物若作商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商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以其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计税依据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以每期支付的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更新房屋附属设备将新附属设备价值计入原值时,可将扣减原来相关设备价值后的余额用来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余值 以房地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的,以固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用途,其房产计税原值为房屋原价的50%~60%,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产权出典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不承担联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商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以其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计税依据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以每期支付的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更新房屋附属设备将新附属设备价值计入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关设备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以房地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的,以固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用途,其房产计税原值为房屋原价的50%~60%,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产权出典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由承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由出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由出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由承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屋,以出租方的租金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无租使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但仍在使用的,免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取得固定收入的,不承担风险的,以取得的固定收入为计税依据 以房产投资参与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屋原值为计税依据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由各地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用途,其房产计税原值为房屋原价的50%~60%,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应税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共租凭住房暂免征房产税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中国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一律按余值计税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房屋原价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单独记账与核算的,不计入房产原值中 对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由出租方按房产余值计税
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房产税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暂不缴纳房产税 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对纳税人的应税房产会计记录中没有房屋原值的,应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照规定计征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期内的房产税,应由承租者缴纳房产税 对企业之间出租的用于生产的房屋,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由出租方按房产余值计税
独立地下建筑物若作商业和其他用途,以其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的原值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以每期支付的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独立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用途,其房产计税原值为房屋原价的50%~60%,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由承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由出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由出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由承租方来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经营租赁的房产,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产权出典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的,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市场价核定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由出租方按房产余值计税
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中国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一律按余值计税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且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企业将按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房产出租,以租金为计税依据 国家机关将房产出租,以租金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