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入行收到汇出行的退汇通知,如该笔汇款已入客户账户,应回复汇出行的退汇申请,通知原汇出行该笔汇款的入账情况及日期。 汇入行对收到的汇入款项无法作入账或转汇处理的,汇入行可以主动办理退汇。经办员抽出原挂账单,并在凭证上注明“退汇”字样,作款项退回。 经办员无误后,填写查询查复书,并加盖结算专用章,在第一联上批注“×月×日申请退汇,俟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交给退汇申请人,其他联凭以作查询查复操作,并向汇入行申请退汇。 汇入行接到汇出行退汇查询时,如该笔汇款已挂账,尚未解付的,应抽出挂账单作主动退票,将款项退回,挂账单作业务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