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西周时期__设有一大批官吏,组成(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商业发展  陶器烧制  冶炼青铜  井田制  
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  西周时期已经建立“五听”制度  “五过”是西周有关行政官员责任的法律规定  西周时的“三刺”制度,是指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  西汉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为廷尉  东汉时期中央最高监察官是御史大夫  北齐时期廷尉扩充为大理寺  
推荐  分科考试  自荐  血缘世袭  
西周时期提出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原则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傅别”  西周时期的“奸宄罪”类似于后世的盗罪、贼罪  西周时期将审理民事案件所收的费用称为“束矢”  
西周时期奴隶社会地位低下   西周时期刑罚严酷   西周时期青铜器的技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西周时期百姓普遍使用青铜器  
外服  内服  卿事寮  太史寮  
遂士  卿  乡士  大司寇  
西周时期就已经确立了类推原则  最能体现西周时期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是老幼废疾减刑原则  西周时期有关“质剂”和“傅别”的划分体现了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刑法适用原则  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是后世“八议”制度的渊源  
西周时期实行“附从轻,赦从重”的刑法原则  亲亲相隐首次确立于西周时期  西周在审判制度上“以两剂禁民狱”,所谓“两剂”就是两份买卖契约  “七出”、“三不去”为西周时期婚姻解除的制度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傅别”  西周时期实行“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  西周时期的“六礼”属于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西周时期已经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了区分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