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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包括合同价格及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价格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和价格数据除了用于变更和支付,还用于竣工结算 合同价格指实际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最终工程款 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暂列金额能保证合同结算价格不会超过合同价格 投标人应将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在内 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内的因变更而产生的额外工作
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总价合同方式 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依CPI调整,工程量亦作相应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下,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在合同中约定 若合同未作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参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项目及类似项目的,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承包人提出,发包人价格确认 承包人提出,参照合同价格确认 发包人提出,承包人确认 发包人提出,参照合同价格确认
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可做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不做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可作调整
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确定 监理单位认定
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 合同总价 合同价格形式 要约要求
由发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 由工程师提出,经发包人确认 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 由发包人提出,经承包人确认
合同价格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价格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和价格数据除了用于变更和支付,还用于竣工结算 签约合同价包括合同价格及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合同价格指实际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最终工程款
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 承包人与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
两种规模的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的分项工程单价是指综合单价 适用阶段不同 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暂列金额能保证合同结算价格不会超过合同价格 投标人应将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在内 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内的因变更而产生的额外工作
承包人提出,发包人价格确认 承包人提出,参照合同价格确认 发包人提出,承包人确认 发包人提出,参照合同价格确认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终的竣工结算付款申请单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每天都应将相关报表和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计日工是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零星项目,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确定计日工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