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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2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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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由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由甲、乙、丙各自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东方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只能请求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乙丙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以向甲追偿  
应由甲、乙、丙共同补足差额 5 万元  应由丙补足差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由丙独立承担补足差额责任.其他股东无责任可言  可以减资 5 万元  
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宏富公司只能请求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有限责任公司不成立,则乙丙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以向甲追偿  
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由该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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