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4年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立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解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主要机构之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统一机构 同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上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间具有指导监督关系
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原则 指定管辖原则 依法审计原则 独立审计原则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 监事会__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中应有职工代表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委派 国有企业任命总法律顾问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由企业上报人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国有企业任命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自主决定,无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监事会__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专职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公司的合并、 分立、 解散、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申请破产的,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兼职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从审计法的规定来看,确定审计管辖有三个原则,即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指定管辖原则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有争议的,由一方审计机关的上级审计机关指定管辖 在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不明确或没有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一般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社区的市、自治州,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互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互之间的资本流动不能搞行政划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现行的五级政府体系设置(两级三层)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下级进行指导与监督
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