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半年内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9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并自接受之日起30日完成审理工作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决定组织听证的,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当事人需要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拟作出处罚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10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做出  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做出  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做出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  自立案之日起2年内做出  
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  三十日,九十日,一百八十日  十五日,六十日,九十日  三十日,六十日,九十日  
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七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