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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措施项目发生调整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按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 施工索赔费用按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计算
计日工应按监理方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包方确认调整金额计算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 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若有余款归承包人
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可以适当上浮计算
暂列金额应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工程量清 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暂列金额应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属承包人所有 暂列金额不能用于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的费用支付 暂列金额可用于施工过程中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不应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的金额,余额归承包人 工程实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成果和协议价款,应直接进入结算
措施项目费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不应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的金额,余额归承包人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应直接进入结算
措施项目费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不应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的金额,余额归承包人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经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应直接进入结算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计日工应按市场价计算 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
计日工应按监理方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包方确认调整金额计算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若有余款归承包人
明确采用“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不得调整
竣工图是竣工结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能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所有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由双方重新确认后进入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编制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若有余款归发包人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 暂列金额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以确定的中标价调整合同价款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的全面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编制,并应由发包人核对 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承包人所有 竣工结算可采用全面审查、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