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抗病与易感病由另一对等位基因控制( b),均为完全显性,现有纯合高秆抗病和纯合矮秆易感病的两种亲本杂交,所得F.1均为高秆抗病,F.1自交,多次重复实验,统计F.2的表现型及比例,都近似得到如下结果:高秆抗病:高秆易感病:矮秆抗病:矮秆易感病=66:9:9:16.由实验结果可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等位基因A.与a、B.与b的遗传都不符合基因的分离定律 B. 控制这两对相对性状的两对等位基因的遗传不符合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 出现性状重组类型的根本原因是在减数第一次分裂时发生了基因重组 对F.1测交,测交后代会有四种表现型,比例应接近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