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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 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出租人应当支持 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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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要求使用房屋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确需变动租赁用途的,不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后,原租赁合同即行终止,新的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另行签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其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确需变动的,应当征得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同意  承租人确需变更使用用途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不用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到房地产经管部门备案  事先征得也租人同意  经房地产经管部门审批  办理公证  
是指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出租房屋的使用用途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不得变更使用用途  承租人确需变更使用用途,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要求使用房屋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后,原租赁合同即行终止,新的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另行签签订租赁合同  确需变动租赁用途的,不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只要承租人不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的活动,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变更使用用途,无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金标准是租赁合同的核心,只有详细、明确地规定租金的内容及支付方式,才可以有效避免租赁纠纷的产生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负责修复,没有及时修复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  《合同法》 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 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不用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 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事先征得也租人同意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办理公证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其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划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到房地产经管部门备案  事先征得也租人同意  经房地产经管部门审批  办理公证  
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事先征得也租人同意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办理公证  
房屋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房屋租赁全同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赁用途是指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不得变更使用用途  承租人确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不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不得变更使用用途  确需变动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换房后,原租赁合同即行终止,新的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以上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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