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后,应自行定期进行销毁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应单独保管 金融机构应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假币收缴必须当面办理 收缴假币必须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没收收据》 收缴假币时,应向持有人告知有效权利 假币可以退还给持有人
双人收缴 当面收缴 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 用专用封袋封装
双人收缴; 当面收缴; 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 用专用封袋封装。
《假币收缴凭证》 要素中的“版别” 是指纸币、 硬币上的年号 《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按券别分设, 按收缴时间顺序登记。 各营业机构收缴的假币每月 向分行中心金库上缴一次。 《假币收缴凭证》 要素填写要完整, 若持币人不配合, 不愿意签字的, 应在签字栏注明“持币人拒绝签字” 字样。
双面收缴 当面收缴 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 用专用封袋封装
假币收缴必须当面办理; 收缴假币必须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没收收据》 ; 收缴假币时,应向持有人告知有关权利; 假币可以退换给持有人。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外币纸币,经鉴定单位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对收缴的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对收缴的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发现假币而不收缴 未按照人民银行假币收缴的有关规定程序收缴假币 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 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营业机构可将收缴的假币放置于柜员抽屉 营业机构应指定专人集中保管收缴的假币 营业机构收缴的假币不得与现金等实物混放 营业机构应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机制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外币纸币,经鉴定单位鉴定为真币的, 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并将该币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 对收缴的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并将该币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 对收缴的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 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 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
两名以上业务人员收缴 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当面收缴 加盖“假币”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向持有人告知其权利 将盖章后的假币退持有人
发现假币不收缴的 未按照人民银行假币收缴的有关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当面收缴 加盖“假币”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向持有人告知其权利 将盖章后的假币退持有人
双人收缴 当面收缴 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 用专用封袋封装
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当面收缴 加盖“假币”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向持有人告知其权利 将盖章后的假币退持有人
违反了假币收缴程序,因为对假外币而言,只有中国银行才能收缴 违反了假币收缴程序,因为对假外币而言,不应该在钞票的正背面加盖“假币”章 戳 违反了假币收缴程序,因为对假外币而言,应开据《假币没收凭证》而非《假币收 缴凭证》 没有违反假币收缴程序
双人收缴; 当面收缴; 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 用专用封袋封装。
整点间实行半封闭式管理 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当面收缴 加盖假币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两名以上业务人员收缴 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外收缴 加盖收缴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出具假币收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