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工程合同价配备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按照施工人数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1 0‰。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