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版)》(GB50084—2001)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规范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应相应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