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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法是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条件的,来源地管辖权具有独占性。 免税法兼顾了来源国、居住国和跨国纳税人三方面的利益,是较为合理的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抵免法同免税法相比,在征管手续上较为复杂。 全额免税法相对于累进免税法来说,其结果是仅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免除了国际双重征税,而不会如后者一样使其国内所得因扣除国外所得后降入较低的税率档次。
免税法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所得放弃征税 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免税法和抵免法均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饶让抵免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的税收优惠,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 税收饶让是出于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而给予的特殊优惠
纳税人在外国取得收入 纳税人居住在外国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选择相同
纳 税人居住国采用税收抵免法 纳税人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 纳税人居住国采用扣除法 纳税人居住国同意税收饶让
免税法可以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免税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独占地位为前提,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抵免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优先为前提条件,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地位 抵免法中的直接抵免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住国纳税义务
免税法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所得放弃征税 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免税法和抵免法均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饶让抵免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的税收优惠,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 税收饶让是出于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而给予的特殊优惠
免税法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所得放弃征税 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免税法和抵免法均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饶让抵免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的税收优惠,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 税收饶让是出于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而给予的特殊优惠
由于免税法使纳税人只需或主要负担所得来源国的主要税收,因此它可以有效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全部免予征税,只对其居民的国内所得征税的是全额免税法 抵免法是以承认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为前提的 直接抵免法适用于跨国子母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考虑,免税法是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最佳办法 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跨国所得额中扣除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其余额适用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直接抵免法适用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间接抵免法适用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 限额抵免法,是指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在所得来源国已缴纳的税款所允许抵免的数额,仅限于取自来源国的所得按居住国的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复合税制度所造成的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的纳税人的不同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相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有关国家纳税人的国际双重(或多重)征税 目前国际上大量的税收协定是多边的,双边税收协定相对较少 目前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是“联合国范本”和“OECD范本”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是纳税人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获得收入,并且各国均征收所得税 国际重复征税又被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 在各国都实行单一的税收管辖权时,不会出现国际重复征税
免税法可以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免税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独占地位为前提,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抵免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优先为前提条件,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地位 抵免法中的直接抵免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住国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