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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采取的罪数判断标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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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犯罪构成  法益  因果关系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继续犯  连续犯  想象竞合犯  牵连犯  
犯罪对象的个数  犯罪行为的个数  犯罪构成的个数  行为人犯罪意思的个数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属性和法律特征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定性描述,而没有设置定量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定义,只有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违反《刑法》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吸收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应当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不再执行  我国《刑法》对数罪宣告的刑罚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即采取并科原则  我国《刑法》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吸收其他刑罚,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刑罚  我国《刑法》对数罪中分别宣告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判决宣告以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刑满释放以后再次犯罪的并罚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复杂客体  
网络传播信息罪  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罪  网络传播诈骗信息罪  网络虚假信息营利罪  
吸收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应当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不再执行  我国《刑法》对数罪宣告的刑罚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即采取并科原则  我国《刑法》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吸收其他刑罚,只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刑罚  我国《刑法》对数罪中分别宣告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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