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筹集的资金拟用于修建职工活动中心 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分期发行的,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应当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应当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前一次发行债券与第二次发行债券的时间相隔不满1年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事实,且仍在继续违约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但在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之前已经支付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可以申请分期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申请分期发行的,公司应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首期发行后,剩余数量应当在首期发行完成后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分期发行的,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前一次发行债券与第二次发行债券的时间相隔不满1年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事实,且仍在继续违约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但在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之前已经支付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60%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每期发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备案 公司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分期发行的,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应当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应当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前一次发行债券与第二次发行债券的时间相隔不满1年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事实,且仍在继续违约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但在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之前已经支付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公司应在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转让交易,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转让交易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交易的,必须通过沪、深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前一次发行债券与第二次发行债券的时间相隔不满1年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事实,且仍在继续违约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但在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之前已经支付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因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证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仅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债券可以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上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上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按照债券募集办法上的期限支付本息,但在申请本次发行时本息已经全部付清 擅自改变上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如果此次发行申请能够被批准,累计债券余额将达到公司净资产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