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邮戳日不清晰的,以收到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之前,专利局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通知申请人 专利权自发出授权通知之日起生效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时,并征求申请人对授权文本的意见,申请人不同意的,专利局将驳回该申请
专利证书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叫专利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甲与乙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转让之日起生效
发叫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无需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只有申请人王某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看法 该企业提交的文献和看法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假如该企业提交的相关文献和看法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可以不必考虑 专利局应当将该看法的处理状况通知该企业
专利证书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定及其理由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