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5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10万元向乙公司销售设备一套,要求乙公司10日内答复,乙公司当天予以回复同意甲公司的条件,但希望价钱能降低到9万元。甲公司收到后未予答复。 甲公司5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10万元向乙公司销售设备一套,要求乙公司10日内答复,乙公司当天予以回复同意甲公司的条件,但希望甲公司能派技术人员帮忙安装设备。甲公司收到后未予答复。 甲公司5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10万元向乙公司销售设备一套,要求乙公司10日内答复,乙公司5月14日收到要约后,于5月22日回复同意甲公司的条件。甲公司收到后未予答复。 甲公司5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10万元向乙公司销售设备一套,要求乙公司10日内答复,乙公司5月14日收到要约后,当天发出回复信件,同意甲公司的条件。但由于当地突发地震导致道路中断数日,原本5月18日能够到达的信件5月24日才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收到后未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