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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方、调配处方、核对检查、审核处方、包装与贴标签、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方、划价收费、调配处方、核对检查、包装与贴标签、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方、审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与贴标签、核对处方、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为、划价收费、审查处方、核对处方、发药与指导用药、包装与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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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配发代用药品 予以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配发代用药品 配发代用药品,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保证患者及时取药 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由药师更改处方后,予以发药 予以调配,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处方调配程序分为收方、划价、调配、核查和发药五个环节 发药窗口一般不接受用药咨询 已有明文规定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发药,住院药房实行单剂量配发药品 发药时患者提出以前对此药过敏,药师应与处方医师联系,重新调整治疗用药 发药窗口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搜集、登记报告工作
收方、 调配处方、 核对检查、 审核处方、 包装与贴标签、 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方、 划价、 收费、 调配处方、 核对检查、 包装与贴标签、 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方、 审查处方、 调配处方、 包装与贴标签、 核对处发、 发药与指导用药 收方、 划价收费、 审查处方、 核对处方、 发药与指导思药、 包装与贴标签
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便于药师,护士和患者进行核对 对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帐卡 达到正确处理,防范和杜绝药品调配差错的目的
调配处方前应先读懂处方所开具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数量,有疑问需咨询上级药师或与处方医师联系 相同品种但规格不同的药品应码放在一起 一张处方药品调配结束后再取下一张处方 张贴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和处方退回配方人并提示改正
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便于药师、护士和患者进行核对 对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达到药品识别、鉴别、跟踪、查证的目的
处方调配完成后需由另一名药师核查,但不需要核查者签字 发药时应向患者交代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 核查者只需核对调配的药品数量、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与处方一致 向患者发放药物是处方调剂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 发药时应尊重患者隐私
收方→审方→计价→调配→包装标示→核对→发药 收方→计价→审方→调配→包装标示→核对→发药 收方→计价→审方→包装标示→调配→核对→发药 收方→审方→计价→调配→包装标示→核对→发药 收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包装标示→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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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处方前应先读懂处方所开写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数量 对有疑问时绝对不可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电话与处方医师联系 一张处方药品调配结束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张贴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及时改正
发药窗口一般不接受用药咨询 发药时如患者提出以前对此药过敏,药师应与处方医师联系,重新调整治疗用药 处方调配程序分为收方,划价,调配,核查和发药 发药窗口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收集,登记报告工作 已有明文规定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发药,住院药房实行单剂量配发药品
收方→核对处方→调配处方→审查处方→发药 收方→调配处方→审查处方→核对处方→发药 收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审查处方→发药 收方→审查处方→核对处方→调配处方→发药 收方→审查处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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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收方、配方、核对、发药均有一人完成 是指一人负责收方、配方,另一人负责核对、发药 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和配发药品德一致性 遵循处方调配制度中的“三查七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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