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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又得以恢复应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需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期间应当按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进行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应当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减值变动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应当冲减其初始投资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出售时的净利益应当计入企业的利得或者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投资应该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在终止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金额转出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能转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应收款不得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视情况变化可以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视情况变化可以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得随意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视情况变化可以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可以核算债券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成本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公允价值正常波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投资应该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在终止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原来计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能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不应冲减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应按摊余成本计量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持有期间确认的相关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投资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的金额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应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应当冲减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上升应计入资本公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一定不能进行重分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减记的金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该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出售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差额之间计入投资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当于各期末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他任何类别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转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结转的资本公积影响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