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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早年丧偶,与乙、丙二子一起居住,乙、丙都没有结婚。甲生前有高档住宅一栋。2007年4月甲死亡时,乙恰好在外地经商,房屋由丙照看。丙因赌博无力还钱,便向丁声称,自己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要将该房屋卖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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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乙获得全部遗产   丙获得全部遗产  
乙已被收养,在没有遗赠的情形下,不可分得甲的遗产  因甲丁未登记结婚,甲不是丁的法定继承人  乙对甲扶养较多,应当适当分得甲的遗产  因甲丁已经形成事实婚姻,甲可继承丁的遗产  
戊可代位继承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丙无权继承房屋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乙获得全部遗产  丙获得全部遗产  
戊和己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戊和己可以各分45万元现金  丙和丁无权主张分得遗产  丙和丁分别可以分得45万元现金  
戊可代位继承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丙无权继承房屋  
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乙获得全部遗产  丙获得全部遗产  
乙和丙  赵某的妻子和乙  赵某的妻子和丙  赵某的妻子、 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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