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__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__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__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作出决议 发行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发审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适用普通程序 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特别程序规定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应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票 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的股票一般由证券公司承销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日
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于次月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的股票一般由证券公司承销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日
提请股__会批准,经公司股__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Ⅰ、Ⅱ Ⅰ、Ⅱ、Ⅳ Ⅱ、Ⅲ、Ⅳ、Ⅴ Ⅰ、Ⅱ、Ⅲ、Ⅳ、Ⅴ Ⅰ、Ⅲ、Ⅳ、Ⅴ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承销商备案材料的要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大致相同 发行申请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__内容与格式准则》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 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