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1,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技术处理方案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变更处理 质量事故责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5,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 事故的技术处理 事故的责任惩罚
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没有质量缺陷应予以验收 仍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先返工处理 重新进行验收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变更处理 技术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责任
优良、合格 合格(或通过) 优良、合格、不合格 国优、省优、市优及合格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施工 经加固处理后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所含检验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登记备案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项目应重新进行验收 经返修处理后能满足安全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无法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检验项目经鉴定机构或相关单位进行鉴定,对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
当 A=0, 且 B≤2, 且 B+C≤6 时, 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 否则, 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 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当 A=0, B≤2, 且 B+C≤检查项的 5%时, 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 否则, 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 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没有质量缺陷应予以验收 仍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先返工处理重新进行验收
优良、合格 合格(或通过) 优良、合格、不合格 国优、省优、市优及合格
技术负责部门 设计负责部门 业主负责部门 施工负责部门
最有质量缺陷,应予以验收 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仍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先返工处理,重新进行验收
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虽有质量缺陷,应予以验收 仍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先返工处理,重新进行验收
技术处理方案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变更处理 质量事故责任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经返工、加固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经补强或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经返工、加固、补强或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经返工、加固、补强或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