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7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被告人刘某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刘某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刘某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