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 《延期办理审批表 《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外,乙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乙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如果是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30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公民甲
行政许可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决定 行政机关不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 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除可以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无特殊情况,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许可,下级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外,乙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乙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乙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 如果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公民甲 乙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如果是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的30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赖某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包含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申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和审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审批并作出最终的行政许可决定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行政许可文书中的申请类文书包含《听证申请书》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卷宗保管期限为卷宗建立之日
被许可人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续期申请 行政机关在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上级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在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政许可举行听证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件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45日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类型分两种:一种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许可,下级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件 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