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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领与王婷均为11岁儿童。一日课间休息时,王婷扔石头打中董宏领右眼,致其失明,共花医疗费2万多元。王婷系寄住在姑妈家中,父母在外地工作。据查王婷的父母与王婷的姑妈间订有委托合同,约定王婷的一切行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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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  
王婷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免除,应对王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因委托合同的存在,王婷的姑妈不应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也应分担部分赔偿额  对此赔偿,应由王婷父母和其姑妈各分担一半  
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  
对于2018年5月后的收益,公司应当向李平分配  对于2018年5月后的收益,公司应当向王小婷分配  公司有义务协助王小婷办理股东名册和登记文件的变更  2018年5月公司有对外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以李平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李平可以股权已转让为由抗辩  
以证据不足为由,为董某无罪辩护  提出有利于董某的证据,以支持无罪主张  董某要求李律师将其托关系将年龄调至 17周岁,李律师可以拒绝为董某继续辩护  董某告诉了李律师犯罪凶器和赃物的藏匿位置,李律师可以帮助董某隐匿这些证据  
课间休息时,王峰回到教室看书  张老师表扬王峰的作文写得好  校长宣布三好学生名单  杨阳每天上网打几小时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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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王、苏三人的犯置情节显著轻微,宣告元罪  董、王、苏三人的犯罪情节轻微,判处拘役同时宣告缓刑  董宣告无罪,王、苏二人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董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王、苏二人宣告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县公安局  甲县人民政府  甲县所在地级市的公安局  A乡人民政府  
汪湘湘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免除,应对汪湘湘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因委托合同的存在,汪湘湘的姑妈应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也应分担部分赔偿额  对此赔偿,应由汪湘湘父母和其姑妈各分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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