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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发布招标公告是招标必经程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可以用投标邀请函代替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可以自由选择发布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的目的是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投标人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可以设定两种情况的有效报价
公开招标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 邀请招标则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 招标投标阶段以投标截止日期为止 招标投标阶段以开标前一天为止
工程投标函附录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 货物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一览表,其作用与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相类似 服务投标函附录较工程投标函附录、货物投标一览表要求更严格一些 工程、服务投标文件中要求有货物投标一览表 货物投标文件中要求有投标函附录
公开招标以发布招标公告开始 邀请招标则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 招标投标阶段以投标截止日期为止 招标投标阶段以开标前一天为止
工程投标函附录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 货物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一览表,其作用与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相类似 服务投标函附录较工程投标函附录、货物投标一览表要求更严格一些 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投标函附录,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当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分包人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每个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投标函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应包括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不承担因对招标文件不理解或误解而产生的后果 投标人承认并同意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确认其提交的材料所陈述内容和声明均是真实和正确的 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属独立完成,未经与其他投标人以限制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协商、合作或达成谅解后完成
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工程投标函附录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 货物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一览表,其作用与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相类似 服务投标函附录较工程投标函附录、货物投标一览表要严格一些 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投标函附录,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当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分包人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每个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投标函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应包括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公开招标以发布招标公告开始 邀请招标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 招标投标阶段以投标截止日期为止 招标投标阶段以开标前一天为止
工程投标函附录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 货物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一览表,其作用与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相类似 服务投标函附录较工程投标函附录、货物投标一览表要求更严格一些 投标函附录可以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增减内容
投标函是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所作的概括性函件 投标函一般位于投标文件末尾 投标函的格式一般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函不属于合同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内容、格式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
一旦投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 投标书的内容不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投标属于承诺 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协议书—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通用条款
投标属于承诺 一旦投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 投标书的内容不具备足以是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函是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所做的概括性函件 投标函一般置于投标文件末尾 投标函的格式一般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函不属于合同文件
函属于普发性行政公文 有多个主送机关 必须抄送 函的内容要求一事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