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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25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28日之间 2000年12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1年1月13日之间
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该住宅楼的销售委托书 竣工验收证明 物业管理方案
法院于8月5日将其宏集团的申请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 15日提出异议 8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于8月1日日指定了管理人 法院于8月1s日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为掩盖本公司经营管理上的漏洞,赶在管理人到任前私自将其保管的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销毁 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见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成定局,遂接受了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聘请,担任其甲市销售代表
甜蜜儿童食品公司曾有一台食品加工机借给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1日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操作不慎而完全损毁。该设备价值20万元。甜蜜儿童食品公司要求行使取回权,请求受偿全部20万元价款 幸福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务50万元,于2007年9月3日受让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拖欠美满集团的债务45万元,现要求抵销45万元,仅偿还5万元 光明刀具厂距甲市非常遥远,为参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支出代表人员差旅费、路费等费用合计3万元,要求列入破产费用获得清偿 2007年7月12日,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固违规经营被市工商局处以罚金日万元,至今尚未缴纳。甲市工商局要求在偿还债务前先行支付
2002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 25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 28日之间 2000年12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1年1月13日之间
甜蜜儿童食品公司曾有一台食品加工机借给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1日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操作不慎而完全损毁。该设备价值20万元。甜蜜儿童食品公司要求行使取回权,请求受偿全部20万元价款 幸福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务50万元,于2007年9月3日受让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拖欠美满集团的债务45万元,现要求抵销45万元,仅偿还5万元 光明刀具厂距甲市非常遥远,为参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支出代表人员差旅费、路费等费用合计3万元,要求列入破产费用获得清偿 2007年7月12日,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市工商局处以罚金8万元,至今尚未缴纳。甲市工商局要求在偿还债务前先行支付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成立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 E公司有权继续向甲银行追索 E公司不得再向甲银行追索
A公司可以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A公司设股东会 甲公司不能证明A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对A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应当在每一季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项租赁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2013年甲公司因租入设备而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60万元 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余额为40万元 2013年乙公司应确认的租赁收入为60万元
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10%
2018年5月1日 2018年5月31日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
甜蜜儿童食品公司曾有一台食品加工机借给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1日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操作不慎而完全损毁。该设备价值20万元。甜蜜儿童食品公司要求行使取回权,请求受偿全部20万元价款 幸福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务50万元,于2007年9月3日受让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拖欠美满集团的债务45万元,现要求抵销45万元,仅偿还5万元 光明刀具厂距甲市非常遥远,为参加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支出代表人员差旅费、路费等费用合计3万元,要求列入破产费用获得清偿 2007年7月12日,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固违规经营被市工商局处以罚金日万元,至今尚未缴纳。甲市工商局要求在偿还债务前先行支付
2012年5月1日发生地震 2012年8月20日Q银行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偿还贷款的要求 2011年8月10日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偿还贷款 2011年9月15日Q银行对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
2002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 25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 28日之间 2000年12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之间 2000年12月13日至2001年1月13日之间
合并协议在2008年2月1日起生效 甲公司和乙公司最晚应在2008年2月11日书面通知各自的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自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丙公司应当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丙公司设立后承继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