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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检查的时间从妊娠3个月开始 一般为10~12周 检查目的为确定胎儿的个数 制订产前检查计划 早期每2周一次
妊娠20周起开始进行 确诊早孕即行第一次产前检查,无异常于妊娠20周开始进行产前系列检查 妊娠20~36周起每4周检查一次 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 非高危孕妇,妊期产前检查次数为10次
第1次产前检查时间应在妊娠12~16周 初诊应行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产前检查应包括绒毛活检、B超、羊水穿刺等 应每个月进行1次产前检查 B超是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的主要方法
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间应在妊娠12~16周之间 初诊应行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包括绒毛活检、B超、羊水穿刺等 B超是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的主要方法
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间应在妊娠12~16周之间 初诊应行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包括绒毛活检、B超、羊水穿刺等 B超是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的主要方法
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间应在妊娠12~16周之间 初诊应行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包括绒毛活检,B超,羊水穿刺等 B超是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的主要方法
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间应在妊娠12~16周 初诊应行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包括绒毛活检、B超、羊水穿刺等 B超是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的主要方法
了解前次产前检查后有无异常改变 及早发现异常 核实前次产前检查的准确性 前次产前检查有问题 了解前次产前检查后有无异常改变,以便及早发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