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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撤销原判并直接驳回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诉于反诉一并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周某另行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案全部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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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即收养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的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及养父母养子女的生活实际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的案件,一律应当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的案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其达成收养关系的协议。
何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4个月后其养子又以相同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张辉(9岁)与邻居陈晨(8岁)玩耍时,被陈晨不慎划伤右眼,导致失明,张家在要求陈家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以张辉为原告、陈晨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 周伟不慎碰翻王昆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严重烫伤,住院达4个月之久,自烫伤之日起1年零3个月后,周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昆赔偿其损失 2010年2月刘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李秀媚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调解和好。同年5月刘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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