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A国居民王先生在B国取得所得10万元,已知A国实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A国税率为20%;B国实行居民管辖权,B国税率为10%。A、B两国没有税收抵免的税收协定,则王先生这笔所得应纳税款为(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5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5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5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万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万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万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利息所得需要在甲国缴纳所得税  孟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000元  孟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孟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000元  
李先生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9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000元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000元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