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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除权判决法律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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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项目经理部承担  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层次不同  产生方式相似  调整对象不同  责任后果不同  
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  执法是一种职务性行为  执法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执法行为的依据是法定的  执法行为必然产生一些法律后果  
原票据无效  原票据仍然有效  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  支付人对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负有支付义务  
解除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特殊程序两种情形  对于特殊程序,可以对于法律关于一般程序的要求进行某些突破  在一般程序中,“通知对方”是作为解除权人的义务进行规定的  解除权人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超过该期限不得再行使  
均属于商业风险  当事人事先无法预见  发生及影响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均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和责任承担造成影响,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  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法律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  权利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义务的实现  
道德与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推行力量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制裁方式相同  
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依当事人申请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法院应当做出除权判决  法院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做出除权判决  除权判决作出后,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除权除息日购入股票的股东不可以享有本次分红派息或配股  股权登记日的前一天为除权除息日  股票除权除息后需要对股价作出调整  除权除息价通常要低于前一日的收盘价  
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别除权之债权由于有特定物进行担保,因此不属于破产债权  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和法定特别优先权  别除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处于最优先的清偿顺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别除权包括的中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补救措施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  执法是一种职务性行为  执法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执法行为的依据是法定的  执法行为必然产生一些法律后果  
原票据仍有效  原票据无效  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  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对付行对丧失票据的权利人负有支付义务  
道德与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推行力量不同  道德与法律的制裁方式相同  
解除权可以保留给一方当事人,也可以保留给双方当事人  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订立保留解除权合同  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  一旦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成就,享有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必须行使解除权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 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 没有人申报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做出除权判决, 宣告票据无效  除权判决应当公告, 并通知支付人,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 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票款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 自 知或者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 2 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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