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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之前,针对股票发行的事项向某律师进行咨询,律师给出的以下解答中哪一项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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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的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向公司发起人发行记名股票  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的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既不可高于票面金额,也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其股东分派股票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高管授予股票期权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向债券人定向发行股票抵偿债务  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向被合并方股东定向发行股票作为合并对价  
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超过票面价格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但向98人进行首次发行股票并不违法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但是其用电话形式发行股票是合法的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受到退还募集的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67位股东的转让股票行为需要报经证监会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高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次发行股票应当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但向98人进行首次发行股票并不违法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但是其用电话形式发行股票是合法的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受到退还募集的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幸福燃气股份有限公司67位股东的转让股票行为需要报经证监会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类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公司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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