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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在20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吊销甲公司的营业执照 行政拘留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拍卖甲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甲公司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 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人的迹象的 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经地市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的
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的应纳税商品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但不得复制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以追征税款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超过5年期限的,税务机关不予退还
纳税人的听证要求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5日内提出 纳税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税务机关应当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因特定事由终止听证的决定,无权对此申请复议 纳税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调帐检查时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收据,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有特殊情况的,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调取当年帐簿进行检查的,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所调取的帐簿资料。
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进行税务约谈 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纳税人的听证要求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5日内提出 纳税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税务机关应当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因特定事由终止听证的决定,无权对此申请复议 纳税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定应退还的税金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纳税人应退还的税金 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中确定应退还纳税人的税金 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税务机关应退还的税金
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 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账册混乱难以查账的 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查阅甲公司的账簿 检查甲公司库房内的货物 责成甲公司财务人员提供购货发票 询问甲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 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经地市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的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纳税人的听证要求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5日内提出 纳税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税务机关应当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纳税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因特定事由终止听证的决定,无权对此申请复议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 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经地市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的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