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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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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本案唯一被告人  和B公司一同为本案被告人  本案唯一被告B公司的诉讼代表人  本案被告人之一,并为另一被告B公司的诉讼代表人  
甲应以兴隆宾馆、乙、丙为共同被告  甲应以兴隆宾馆为被告,乙不是被告,丙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丙参加诉讼,也可以应兴隆宾馆的申请追加丙参加诉讼,丙自己不能主动申请参加  兴隆宾馆可以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若丙参加诉讼,也可以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体现了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本案应以邓某某为原告  本案中应以邓某作为原告  本案应以丽都酒楼为被告  本案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  
某乙之父为原告  某乙为原告  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应当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应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应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应列为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某乙之父为原告  某乙为原告  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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