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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 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任何一个受到影响的国内生产者可向中国商务部提出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主要产业 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实施保障措施正在 如果甲国企业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不可 采取保障措施的范围应与调查的范围一致
在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并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并最终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 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180天
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 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 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 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提高关税 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限制某类产品进口数量 人民法院作出初步裁定,提高关税 人民法院作出初步裁定,限制某类产品进口数量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出口方倾销或补贴的结果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
甲国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甲国政府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甲国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甲国政府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乙国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仅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 丙国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 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 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仅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 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在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并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并最终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 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180天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出口方倾销或补贴的结果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于月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基金 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的基金,由报关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分别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定额征收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其属于免填单业务,不需要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
85元/台 95元/台 105元/台 115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