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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 155.25 186.30 207.00
137.70 155.25 186.30 207.00
统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能重复 措施项目都应以“项”为计量单位 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都应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 暂估价是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工程变更时的工程价款调整的费用
中标的工程量固定不变,依据原施工设计图样及变更后的设计图样,计算合同变更工程量 中标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数量对比,计算调整工程量 招标文件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数量对比,计算调整工程量 实际施工的数量与实际施工图样对比,计算调整工程量
137.70 155.25 186.30 207.00
作为投标人的承包人不应承担因工程量清单的缺项.漏项以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和完整,其责任应当由提供工程量清单的发包人负责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市场价格,调整合同价款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420000 429000 431250 432000
430000 449000 442000 454250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 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和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发承包双方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 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和发承包双方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
120.00 114.75 168.00 207.00
420000 429000 431250 432000
420000 429000 431250 432000
420000 429000 431250 4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