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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述以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真切感知为内容 当事人陈述是全面的、 真实的 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的其他诉讼行为并非完全一致 当事人陈述是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证据
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当事人的默认 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和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必定是适格当事人 适格当事人必定是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诉讼标的的主体一定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不是行政诉讼当事人 当事人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拘束 证人、鉴定人均属于当事人 当事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在诉讼过程中,发生诉讼义务承担的,原来进行的诉讼对新的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诉讼重新进行 广义上的当事人包括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是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如果推选不出代表人,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己直接参加诉讼 代表人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可以由参加登记的当事人推举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请求调解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法庭辩论 出庭应诉,宣读起诉状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双方当事人平等的享有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平等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的平等决定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内容的相同 双方当事人都各自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可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审理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一方当事人死亡,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 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同时放弃了自己的实体权利 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而没有对诉讼权利进行处分 不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而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权利的处分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时候,可以形成代表人诉讼 推举诉讼代表人后,被代表的当事人不能再自行参加诉讼 代表人可以由当事人从当事人或当事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人中推选 代表人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同 当事人诉讼义务相同 诉讼权利的同等性和诉讼义务的对等性 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时候,可以形成代表人诉讼 推举诉讼代表人后,被代表的当事人不能再自行参加诉讼 代表人可以由当事人从当事人或当事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人中推选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被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未经被代表人同意不能处分实体权利
当事人的更换 当事人的追加 代表人诉讼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也可以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首先由当事人推选,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或者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管辖异议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放弃主张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