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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各项中,票据的持有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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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为出票人时,享有票据的追索权  背书人是不能够向后手要求行使追索权  付款人为持票人时,享有票据的追索权  承兑人为持票人时,享有票据的追索权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有一定顺序的,有不可选择性  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第一顺序权利,只有在追索权遭到拒绝后,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到拒绝提起诉讼的,除特别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汇票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须由持票人自行承担  
甲应当在付款期限届满后行使追索权  甲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甲可以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权  甲不能对该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同时行使追索权  
甲应当在付款期限届满后行使追索权  甲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甲可以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权  甲不能对该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同时行使追索权  
2002年3月5口签发的见票即付汇票,于 4月8日被拒绝承兑  2002年3月5日签发的支票,于3月12日被拒绝付款  汇票的付款人死亡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汇票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须由持票人自行承担  
2002年3月5日签发的见栗即付汇票,于 4月8日被拒绝承兑  2002年3月5日签发的支票,于3月12日被拒绝付敦  汇票的付款人死亡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票据持票人可以行使到期前追索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不依据票据债务人的先后依次进行  持票人未依据规定期限通知前手的,仍可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的,丢失全部追索权  
适用中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超出了法定期限  适用对E公司最有利的丙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在中国、甲国、丙国法律中选择其中一国法律予以适用  
2002年3月5日签发的见票即付汇票,于 4月8日被拒绝承兑  2002年3月5日签发的支票,于3月12日被拒绝付款  汇票的付款人死亡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适用中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出了法定期限  适用对E公司最有利的丙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在中国、甲国、丙国法律中选择其中一国法律予以适用  
付款请求权  抗辩权  撤销权  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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