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价合同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应予计量 工程计量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要求所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有缺陷工程的工程量 工程变更导致增加的工程量
发包人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但计量时承包人没有在场 发包人在没有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到现场计量 发包人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去现场计量,而是在方便的时候进行计量 发包人单独对承包人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计量
有缺陷工程的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要求所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变更导致增加的工程量 承包人原因导致返工的工程量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后14天核实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原始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计量 所有工程内容必须按月计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量 对承包人超出合同工程范围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量 发包人需独立对工程进行计量,并完成已完工程量报告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后14天核实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原始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计量 所有工程内容必须按月计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应予计量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 对承包人超出合同工程范围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量 发包人需独立对工程进行计量,并完成已完工程量报告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量 对承包人超出合同工程范围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应适当予以计量 发包人需独立对工程进行计量,并完成已完工程量报告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发包人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计量,计量结果有效 承包人收到计量的通知后不跟人参加,则发包人的计量结果无效 承胞人为保证施工质量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实施的工程量,应该予以计量权 发包人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到承包人,无论承包人是否参加,计量结果有效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及时口头告知发包人 发包人在现场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派人参加计量结果有效 工程量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承包人为保证施工质量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实施的工程量,应予以计量 承包人收到计量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则发包人的计量无效 发包人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无论承包人是否参加,计量结果有效 发包人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计量,计量结果有效
如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核对,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 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如承包人不同意发包人核实的结果,应在收到结果后7天内向发包人申明 发包人认可的核对后的计量结果,应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工程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总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必须按实际工程计量 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承诺返工的工程量给予计量
发包人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计量,计量结果有效 承包人收到计量的通知后不派人参加,则发包人的计量结果无效, 发包人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到承包人,无论承包人是否参加,计量结果有效 承包人为保证施工质量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实施的工程量,应予以计量
发包人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但计量时承包人没有在场 发包人在没有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到现场计量 发包人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去现场计量,而是在方便的时候进行计量 发包人单独对承包人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计量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后14天核实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原始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计量 所有工程内容必须按月计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后14天核实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原始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计量 所有工程内容必须按月计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