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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他人专利侵权的,应当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结论在侵权诉讼中具有授权决定或驳回决定的效力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判断结论对于涉及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没有任何影响 专利权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陈述意见并要求重新作出检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告知乙公司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作出检索报告 由于乙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由于甲公司已经出具了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技术文献的检索报告,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乙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证据出具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中止诉讼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权人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请求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并指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号
请求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请求书 专利证书复印件 专利说明书(或者指明其专利号) 人民法院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受胖侵权纠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市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要求原告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该实用新型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在法院指定的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在法院指定的答辩期内,向法院反诉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
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作出检索报告 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该公司向法院证实其生产该产品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并且早就有多个厂家在生产 该公司向法院证明该产品完全是自己独立开发出来的,其丝毫不了解刘某的专利权内容 刘某向法院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表明存在可使该实用新型丧失创造性的技术文献 该公司以刘某连续3年没有实施其专利为理由请求宣告刘某专利权无效
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请求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中没有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技术文献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甲某无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甲某的请求不应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甲某的请求应予受理 此时应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在侵权诉讼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对甲公司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 甲公司的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甲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的,不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在侵权诉讼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对甲公司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 甲公司的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甲公司2007年5月10日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的,不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权人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请求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并指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号
告知乙公司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作出检索报告 由于乙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由于甲公司已经出具了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技术文献的检索报告,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乙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证据出具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中止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虽然原告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中没有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文献,但是被告在答辩期间内以充分证据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虽然该外观设计专利曾经被复审委员会宣告维持有效,但是被告在答辩期间内以充分证据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在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在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