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应当不定期确定并公布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除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廉租住房租金和公有住房租金等列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其他房屋价格均已放开由市场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