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不得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金管理公司资产 可以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出质、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期间,中国证监会可以照常受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四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未满一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份出让 其他三项说法都不对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变更名称、住所 修改章程 变更基金经理
Ⅰ、Ⅱ、Ⅲ Ⅰ、Ⅱ、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由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股东 一家机构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及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得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内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为50%
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采取专家评审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采取调查核实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基金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基金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 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出质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Ⅰ、Ⅱ、Ⅲ Ⅱ、Ⅲ、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变更名称、住所 基金进行分红 修改章程
法规要求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 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2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金管理公司资产
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2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 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出质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公司治理监管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内部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查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变更基金经理人 变更名称、住所 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