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各项专业性规划提供规划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量化指标对所有建设行为进行严格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地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包含综合技术经济性论证内容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区划定与用地编码进行规范 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统一格式,制图规范和数据标准 对控制性规划的法制化的努力 进一步详细明确编制内容与编制方式,提供主要控制指标的赋值参考标准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设计方面的控制,试图通过城市设计的引导和调控手段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足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借鉴了美国区划的经验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含有城市设计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在向表现多元、格式多变、制图多样和数据多种的方向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拔可以不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城市的各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图表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一致,都是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经上级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区划定与用地编码进行规范 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统一格式、制图规范和数据标准 对控制性规划的法制化的努力 进一步详细明确编制内容与编制方式,提供主要控制指标的赋值参考标准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设计方面的控制,试图通过城市设计的引导和调控手段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不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城市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图表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一致,都是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总体规划
工程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分区规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城市的各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成果应当用电子档形式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不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手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
土地利用的性质 容积率 黄线、绿线、紫线、蓝线以及控制要求 划定限建区
1980年美国女建筑师协会带来土地分区规划管理 《上海虹桥新区详细规划》采用8项指标控制 《广州市街区规划(1987)引入区划思想,初步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方法 《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论方法研究》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提供了理论基础 《温州市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基本定型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手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不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城市的各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图表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一致,都是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对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时,规划编制单位应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原审批机关的意见 组织编制机关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如果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内容修改的,必须先修改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本级政府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了准确的规划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点是“地域性”和“数据化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控制性的城市设计和建筑环境的空间设计法定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量化指标对所有建设行为严格控制
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及建筑位置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 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