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下列有关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而被送达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  我同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而被送达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有损于我国主权的  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  有损于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有损于我国善良风俗的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括由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  在我国,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则类推适用我国有关法律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律对于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赋予同等的权利义务  我国法律对于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赋予同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我国法律对于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之间赋予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同等原则仅仅适用于本国人之间,或外国人之间,不适用本国人与外国人之间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括由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   在我国,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则类推适用我国有关法律  
我国__  我国民事诉讼法  外国有关的程序法  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括由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  在我国,当冲突规范所接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则直接适用我国的有关法律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而被送达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