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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方用药不适宜需改换药物 患者病情需要超剂量使用 慢性病人处方用量延长 因处方书写错误而修改 急诊处方
西药与中药饮片可以开具在同一张处方上 中成药与中药饮片可以开具在同张处方上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药品名称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或者拉丁文书写
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规定 含毒性成分的中成药应避免重复使用 《中国药典》是中药饮片正名规定的依据 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的剂数应当以“包”为单位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明确临床诊断 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名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 西药和中成药应当分别开具处方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麻醉药品处方应有病历记录 一般情况下均要注明临床诊断 中药饮片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左上方并加括号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面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用药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不需要病历记录 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在一张处方上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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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字迹应清楚,不得修改 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超剂量使用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中成药与中药饮片可以开在同一张处方上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张处方 每张处方仅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麻醉药品处方应有病历记录 一般情况下均要注明临床诊断 中药饮片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左上方并加括号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或拉丁文名称书写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患有相同病证的病人可以使用相同的处方 如需修改处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中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中成药和西药可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药品用法可以用规范的中文、英文书写。不得使用其他语言或缩写体 每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用药。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药品名称应当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处 方上需要标明临床诊断结果 一张处方最多可以为 2 名患者开具药品 化学药、中成药可以开在一张处方纸上, 但每种药品必须分行书写, 药品总数不得超过 5 种 处方如果修改, 需要在修改处有医师签名和日期 处方上须书写药品用法与用量, 不可以用“遵医嘱” 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