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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在二审中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照自愿的原则就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同上诉人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共同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案件审结前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人进行和解 案件审结前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进行和解 案件一审宣判前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起反诉 案件一审宣判后如果不服可以刑事民事部分一同上诉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仅就甲的犯罪部分进行审查,一审上诉期满后,关于乙的刑事判决部分生效 仅就甲的犯罪部分进行审查,待甲的刑事判决生效时乙的刑事判决部分也一并生效 应当全案审查,对甲、乙的刑事部分一并作出判决 应当全案审查,甲的刑事部分不得加重刑罚,对乙的刑事判决部分可以加重刑罚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延缓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延缓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 与人民检察院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 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反诉 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属于被害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在公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被告人是否对一审判决上诉,以其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若对一审民事部分不服而上诉,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期限确定,但如果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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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同上诉人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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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在二审中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照自愿的原则就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同上诉人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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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同上诉人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一审判决的义务分担不服提起上诉,但不涉及原告的利益,乙和原告均为被上诉人 丙和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丙不服一审判决关于丙、丁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提起上诉,丁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张某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是被上诉人,共同原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甲、乙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甲、乙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甲、乙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A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甲、乙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B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A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仅就甲的犯罪部分进行审查,一审上诉期满后,关于乙的刑事判决部分生效 仅就甲的犯罪部分进行审查,待甲的刑事判决生效时乙的刑事判决部分也一并生效 应当全案审查,对甲、乙的刑事部分一并作出判决 应当全案审查,甲的刑事部分不得加重刑罚,对乙的刑事判决部分可以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