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及经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规划是具体落实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手段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计划的主要依据,规划在计划之前,计划是规划的具体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的关系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从规划的空间范围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是点与面的关系
各类规划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各类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调整,核减或核增用地规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开发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要确实考虑开发商的利益,一切均以其为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各级政府必须按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的使用进行管理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改的管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自行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切实发挥限制开发区域土地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屏障作用 有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人口及经济的用地需求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规划中有关土地资源规划的深化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是编制国土规划的重要依据 国土规划是从宏观角度对全国或地区国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长远性、战略性的筹划
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 符合开发区详细规划,服从详细的规划管理 符合开发区规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 符合开发区规划,服从详细的规划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A、B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均有权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并予以公告 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原则之一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上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国土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 城市生态规划的基本构思是建立"小规划"的研究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有着共同的努力方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