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